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
石泰峰主持
内蒙古日报3月2日讯(记者刘晓冬)3月2日,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。自治区党委书记、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石泰峰主持并讲话。
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林少春、张韶春出席会议。
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,审议了 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报告》和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》,审议了《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实施措施》、《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(暂行)》等改革方案和10个改革优秀案例,听取了我区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工作情况汇报。
会议指出,过去一年,自治区党委深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,牢牢把握正确方向,结合实际狠抓落实,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。今年是实施“十四五”规划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,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,压紧压实责任,紧紧扭住关键,注重协同攻坚,推动新发展阶段改革工作迈好第一步、见到新气象。
会议强调,要在已有改革基础上,紧扣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,进一步增强改革任务举措的前瞻性、针对性,更好发挥改革在高质量发展中的突破和先导作用。要立足落实战略定位、紧紧扭住目标任务,按照党中央、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量身定制的行动纲领,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,聚焦“五个围绕”着力重点,努力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性、基础性改革上取得实质性进展。要加强改革系统集成,精准实施改革决策,以重大改革为牵引,加大自主改革谋划推进力度,更好发挥改革整体效应,更好推动改革落地见效。要从讲政治高度看待对待改革工作,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增强改革行动自觉,弘扬真抓实干作风,加强对抓改革情况的督察考核,以钉钉子精神谋划改革、抓好改革、促进改革。
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,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。